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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北歷敦煌、酒泉、張掖南。
水經(jīng)注

        應(yīng)劭《地理風(fēng)俗記》曰①:敦煌②;酒泉,其水甘若酒味故也;張掖,言張國臂掖,以威羌狄。《說文》曰:郡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為百縣,縣有四郡③。故《春秋傳》曰④:上大夫縣⑤,下大夫郡。至秦,始置三十六郡⑥,以監(jiān)縣矣。從邑,君聲⑦    (共 2765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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