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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節(jié) 物價調(diào)整
紫陽縣志

        明代無考。清及中華民國,由縣署將上市主要商品估價按旬上報。市場價格因供求關系自由浮動。自1951年始,市場物價由國營貿(mào)易公司掛牌公布,上市商品均必須執(zhí)行統(tǒng)一牌價,并由工商管理部門和銀行進行監(jiān)督。1954年10月21日西北貿(mào)易    (共 4664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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